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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饭店干了十天,自己不想干了这十天有工资吗?老板不给开,我可以告他吗

其他 2019-07-10 15: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
  • 您好,当时你们谈的时候有约定相关的事宜吗?你十天的工资大概是多少呢?
  • 您好,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 诉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解决。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若无特殊条款约定,应当有工资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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