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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抽查辣条某项超标,我提交的进货单没有填写保质期生产日期认错态度良好,未尽进货检查义务却要被罚款五千,这种情况能让厂家承担吗?我需要申辩权吗?(厂家非本省)

其他 2019-07-10 18: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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