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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手写了一份承诺,内容大概是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后,把男方的房子(贷款买房)加女方名字(其中男方名字还故意写错一个字),现在结婚两个月名字还没加上,双方闹着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房子一半规她吗?

离婚 2019-10-13 1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具体需要综合证据确定
  • 女方要求平分,难度较大。
  • 你好!肯定不可以给她的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买房贷款离婚时的分配方法如下:一,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要是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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