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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实施于哪一年,拖欠工资的公司,怎么处罚?

其他 2019-07-13 2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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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关于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通常老板不会触犯刑律,最多收到劳动部门的警告至多罚款了事,相反如果员工以自杀等过激行为相要挟的话容易触犯刑律,至少也为因为扰乱治安等罪名被公安机关处罚,轻则刑事拘留,如果后果严重还有可能要付刑事责任。因此这样的事情最好找劳动部门申诉,现在政府多拖欠工资管的还是比较严的,只要有申诉一般都会处理。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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