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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承包饭堂十年,我在饭堂工作了十年,这个月公司没有中标,续合同没成功,提供了两个方案:①离职,补偿半个月薪水②跟随公司去其他项目(要去到其他城市),保留职位,薪资不变。由于还有家庭要照顾,无法去到其他地方工作。我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公司给出的方案是否符合劳动法?

其他 2019-07-15 11: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第一个方案违反劳动合同法,应该补偿10个月。第二个方案如你不能去,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已满六个月未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
  • 合同到期 双方都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 如果公司方选择不续签是要按照工龄赔偿的 公司的方案并不合理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对您进行补偿
  • 公司的补偿不符合劳动法,应该补偿10个月的薪水。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至少十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在未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主动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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