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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离婚,要求对方归还无义务抚养她孩子的抚养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 2019-07-16 18: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已经抚养过的期间,是不需要归还的,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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