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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3个月试用期)公司未和本人签劳动合,在本人工作2个半月时间感觉这个公司不适合自己提出辞职申请时,公司批准,但以各种理由克扣个人基本工资,如:克扣七天基本工资为培训费用,根本不存在七天培训;以当天工作后没提交工作报表为由作为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基本工资,我的职位是销售员;请问这些问题本人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仲裁 2011-12-06 1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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