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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铜陵开了一个服饰厂,三个人合伙的,我是董事长,由如服饰市场不好,再加上管理原因工厂己倒闭,但外面还差三十多万外债没有还,那两个股东没有钱还,跑掉不问,我现在也没他们什么办法。债主都来找我要,我已还了一部份,但还有三十万的确还不了。

其他 2019-08-16 0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其他合伙人也应承担债务
  • 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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