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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民办学校上班,五月底提交了辞职申请,7月末离职的,但是后来快到7月末时因学校不断的挽留,后来我又答应先留下来,但是第二天我又反悔了,还是不想干了,我想请问学校有资格扣留我的工资不发放给我吗?

其他 2019-07-17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协商解决。
    【追问】那请问五月底交的辞职信,后来公司换留了,然后自己答应了留下,但是现在实在做不下去了,还要重新交一份离职申请吗?书面提交的辞职信30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这30天放假时间算不算的?
  • 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呢?
  • 您好, 1.关于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关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
    【追问】因为有些事,现在离职那他有权利不给我发6月份的工资吗?
    【回答】您好,不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那请问五月底交的辞职信,后来公司换留了,然后自己答应了留下,但是现在实在做不下去了,还要重新交一份离职申请吗?书面提交的辞职信30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这30天放假时间算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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