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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底正式离职,最后一周公司人事让我休假抵加班,因为我还有5天的存休和年假,于是最后一周没有上班,交接单各部门都签字了,但是总经理未签字(因为不同意我辞职,而我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了,他也没办法),交接单也交给人事了。国庆后收到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却说我擅自休假旷工,并且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当时休假的时候我要填单子,领导就说不用了,反正都辞职要走了,小公司考勤也不严,平时也没什么打卡之类的。扣我工资是小,但是影响我去下家公司啊,人家以为我什么人品啊,没想到公司会下这个圈套啊!!说我未交接完算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吗?我要求公司重新开遭拒,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1-10-19 0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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