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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自愿在甲吊车学徒,在学徒期间甲乙签定一份协议,其中甲在合同注明1、包吃包住 2、在甲未交代操作情况下或师傅未交代情况下,乙不得擅自操作吊车,否则后果自负。在甲交代情况下叫乙不得擅自操作吊车,乙自做主张操作,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吊车钢丝绳断裂,汽车吊钩坠落砸死在下面一人,造成甲方赔偿死者经济损失30万元。 请问:1、包吃包住的协议属于劳务合同吗? 2、乙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承担责任,乙将承担比例多少呢?

其他 2008-04-04 0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谢谢您张律师:那么请问签定协议甲没给经济报酬只是包吃包住,那么乙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乙将承担比例多少呢?
  • 雇主和雇工的关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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