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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之前属海南高原食品有限公司员工,于2011年10月11日被车间主任告知被公司炒掉。待结算工资时高远公司竟处处为难本人,具体事项如下,本人七月份在高远任仓管一职,八月份移交他人,仓库盘点时一切数目无异,但高远公司以种种借口扣押本人七月份全额工资。被炒后,本人要求高远公司结算本人应得的劳动报酬时,该公司有关人员不给本人出示工资结算凭条,只给处罚收条和处理书面通知。本人要求高远公司出示奖罚规章制度时,该公司拒绝出示。本人认为高远公司在没有明示的奖罚制度之下乱扣本人的劳动所得。请问我该怎办?谢谢

其他 2011-10-19 0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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