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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我起诉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开庭的时候男方问我要抚养费,庭长说抚养费是农名工最低标准工资的百分之25,对吗?孩子现在一周多,算到18岁,抚养费一共是五万八千元。对吗?现在在休庭期间。我这三年来怀孕我一个人带孩子,没有工作,偶尔照顾男方父母,我要求离婚可以有赔偿吗?嫁妆如果男方不给怎么办?关于嫁妆和抚养费,和赔偿的问题。请专业律师给解释一下。

离婚 2019-07-28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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