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五六年了,户口还在男方村,但是我已另立户头,现在男方土地(草滩)政府已征用,我可以分到土地款吗?

离婚 2020-03-04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 离婚后不管是你前夫或前妻的遗产,还是他父母的遗产,离婚了就不能再继承。 是否能继承遗产,与户口没有关系,只与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有关,离婚后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当然不能再继承。当然户口落户于哪里,跟父亲或者跟母亲甚至跟其他人同户。都不影响父母子女的关系,也不影响继承权。因为是否享有继承权是法定的。(例:很多人读大学后都要签到集体户口下,那么依然不影响他们本身的继承权)。
  •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其他财产”的范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也作出了限定性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另外,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一方的,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到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费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