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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广州石井庆丰读书的,今年读大二。事发于2009年5月20号凌晨。我们都熟睡了,有个小偷可能是爬窗进来的。因为我们的宿舍们是锁好了的,把我价值五千六百多的笔记本偷了。我向校方提出调查,但是他们三天了也不给我有个答复。我想向校方索赔,想问一下您有什么法律依据?校方是否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调解 2009-05-23 17: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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