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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职位是销售跟单,经公司批准我已正式离职,离职也有一个多月了,但公司一直扣着我的业务提成不发放,现在要求我签订保密协议才发放,协议中要求我不能到原公司客户中任职,不能到从事与我在原公司经营产品相同的公司工作,协议中也不提及支付保密费用,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上的规定吗?如果我不签保密协议,怎样才可以拿回我应得的业务提成呢?谢谢!

仲裁 2011-10-20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签下这份协议,按照法律规定负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不得自己开设与原公司相同业务的公司,并有权要求原单位每月支付补偿金。你有权不签定这份协议,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提成款。
  • 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应按月支付补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讨要扣发的工资。
  • “不能到从事与我在原公司经营产品相同的公司工作”这已经限制了劳动者的再次就业权利,属于竞业限制,可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补偿。
  • 你可以拒签这样的保密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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