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在企业上班有关职工离职工资结算问题。入职时公司规定申请离职的制度是提前半月申请,现已按照公司规定提前申请离职。离职到期公司说离职当月的工资下个月才结算发放,不知此规定是否合法

其他 2019-07-30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情况下,正式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离职的,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所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