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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最近和我闹离婚,其实我不想离,没办法签了离婚协议书,是想稳定她的情绪,我们只是正常的夫妻间的吵架,没有其他的原因,婚姻生活25年,冷战了2周后又吵架,男方言语有点过激,经亲人劝说无效,老婆执意要离,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8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她如果执意要离婚,通过法院离婚会缓和一下
  •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说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至终的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以及遗传学理论,凡是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均属无效婚姻。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当包括拟制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虽然拟制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及从保护养子女、继子女的原则出发,具有拟制血亲的男女双方禁止结婚。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当事人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认定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规定这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四、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该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其婚姻则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在少数民族地区会有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本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 怎样处理涉外离婚纠纷?根据《民法通则》,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办理。 中国公民在我国法院要求与在国外的或在港澳地区的配偶离婚,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精神办理,具体方法是:
    1. 如果配偶在国外已经结婚,国内一方以其重婚为理由提出离婚请求的,经了解查 有实据,一般应准予离婚。
    2. 如果国外一方没有重婚,与国内配偶仍有通讯和经济联系,国内一方提出离婚, 应按《婚姻法》规定,先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
    3. 如国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请侨联或我驻外使领馆协助做好调解和好工作,经过 一段时间的工作和考察,确实不可能和好的,应判决离婚。
    关于子女和财产问题,根据《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一般不动产判归国内一方 所有,在其他财产上则对在国外的一方予以必要的照顾。
  • 一、你老公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根据婚姻法,双方结婚的,女方可以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但无论谁加入对方家庭成员,都不影响财产原有归属的认定,上门女婿正是男方选择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故不能因此改变原有的财产归属。2、根据婚姻法,结婚登记后夫或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转化为他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他是上门女婿家产全是他的”说法错误。3、根据婚姻法,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婚姻生活超过十年他有权分割家产”的说法错误。综上,因老平房是父母留下的财产,他无权分割。二、孩子抚养费,如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以下原则认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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