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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今年19年8月23号我入职公司满六年了。去年一年休产假加病假,19年1月3号正式回归上班,到今年19年8月13号孩子正好1周岁了。现在8月初公司裁撤了我们部门变相要求我换岗或者离职,1我不想换岗想不干了是否可以申请赔偿,2是否属于哺乳期,3是否会比普通人多赔偿,请解答下。

其他 2019-08-07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建议您电询详述具体情况,进一步为您分析
  • 岗位变动一般需经劳动者同意,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或经济补偿应根据双方解除合同的具体过程和情形来判断,一年以内属于哺乳期,非因法定原因用人单位在哺乳期不得辞退劳动者,具体赔偿应根据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原因确定。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人社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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