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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说是给交了社保,最后才发现,一直都没有给交!我在工作期间偶尔会出现旷工,公司也给了相应的处罚,并没有开除我!这种情况,我能向公司索要社保赔偿吗?

其他 2019-08-12 13:0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
  • 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您一般可要求其补缴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
  • 可以,去人力资源保障局办理。
  • 补偿金申请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 可以向公司主张社保的赔偿。
  • 你好,可以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单位,要求补缴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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