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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目前在软件外包工作,2017年11月入职,昨天说项目没有经费,2019年9月6号得走人,公司那边给我介绍了其他职位,我昨天答应去面试,如果面试通过,又不去上班,这种情况有赔偿吗?如果一开始就答应不去面试,我是不是就有赔偿?

其他 2019-08-09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按以往案例是可以做的
  •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赔偿需要,看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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