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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6月结的婚,男方给我10万彩.还有一些黄金首饰,10万彩礼买车做我的嫁妆了,记在我父母名下,2019年6月我生了一个女宝宝,男方嫌弃他是个女孩,我提出离婚,男方同意了,车还有首饰是共同财产吗?他也有一辆车我没有房,我每个月的工资7000元他每个月的工资4500房子是村里的老房结婚后他没给过我钱,备孕怀孕期间所有的话费都是用我自己的,住院男方花了1万,宝宝从医院回家后,宝宝的所有的开资全是我付的。我住在娘家。我要孩子

离婚 2019-08-12 0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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