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内地居民与男方香港居民结婚,收到一张盖有婚姻监礼人钢印,两名见证人签名,结婚双方签名的“结婚证书“”,结婚证书注意栏提示:证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依照婚姻条例7日内送交香港婚姻登记官。想咨询一下:现在的婚姻是否已经生效。若结婚证书未在7天内送交香港婚姻登记官,是不是这位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的婚姻就无效呢?谢谢

离婚 2019-10-29 0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香港婚姻登记处,个人认为有效
  •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一、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 双方还不是夫妻,登记后生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