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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0日坐出租车上,大雪路滑发生了车祸,事故责任判定书认定是后面车主全责。由于车祸后腰骨折,医生建议在家修养三个月,复查没问题后再进行索赔。因2019年04月08日去医院复查,显示仍然出于骨折状态,所以又修养了一个月才出去工作。今日前去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说我的工资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没有银行工资流水记录,而且医生建议修养三个月,而按照你的伤残程度,只能赔偿【医药费+一个月最低误工费3000+交通费500】,我对待这样的赔偿不能接受,因为2019年04月08日时隔事故三个月,检查结果仍然是骨折,我怎么可能外出工作,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9-08-15 22: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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