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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顺丰给客户寄快递,寄出时保价了500,实际物品价值6000元,发货前和客户有寄件物品和交易金额的微信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货件到达收件地网店后内部丢失。理赔客服说依格式合同,只赔500。想请问,顺丰网店内部丢失客户货件,属不属于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的免责无效条款。保价是不是也是无效条款。应该怎样申述赔偿

其他 2019-08-15 23: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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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员丢失包裹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等等
  • 快递公司遗失快递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是否能够证明快递价值是索赔的关键。消费者在寄送价值较高物品时,保留好发票等证明价值的材料,同时可以采取对打包过程进行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寄件时尽量选择保价,一旦出现快件丢失或毁损,可依法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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