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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2018年租的一个门市,签了4年的合同,每半年支付租金,租房合同上写明,“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我是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导致的由甲方(房东)负责。”今年8月份下雨之后,屋顶开始渗水,导致三楼的墙面掉墙皮,地板被水泡变形,地板下面的电加热系统还不知道有没有问题。跟房东多次沟通,房东表示是天灾,没有办法,现在已经影响店面的经营,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8-16 1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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