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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批后几年不建房子会收回集体

综合法律 2019-08-26 03: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不会,具体问下村委吧
  • 农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子跟宅基地继承问题。宅基地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倒塌了也不允许翻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不要让宅基地空白,也不要让宅基地上的房子倒塌,虽然不允许翻盖,但没说不允许维修啊)
    2、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并且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几个条件(户籍、一户一宅等),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
    3、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同样需要缴纳费用。
  • 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的会收回。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批准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如果经过审批的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集体可以收回该处宅基地;如果是已经批准建设的宅基地,可以延长期限,但是也必须在一年内建设完工,不得拖延,否则还是会收回。
  • 可以翻建,但是必须要符合地方建设规划,并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就规定了,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再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一般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翻建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超过原来规定的面积,否则就是非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你好,这个一般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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