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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事纠纷与对方理论,被打断两根肋骨,法医鉴定轻伤。请问如何发起民事诉讼?

诉讼 2019-08-23 03: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 您好,原则上轻伤确已构成刑事犯罪,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细情况您可以电询
  • 你好,需要主张附带民事赔偿
  • 你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 构成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要支付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
  • 构成轻伤,刑事案件解决确定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 您好,可以刑事民事一并起诉。
  • 现在出院了吗?医疗费、交通费住院病历之类的都有吧。如果有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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