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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是老师,买了五险,假期出了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理赔吗

其他 2019-08-21 10: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要求肇事者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保险是否理赔需根据保险合同判断。
  • 你好,需要报警,交警定责处理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索赔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5、私了要慎重。
  • 五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工作的时候能享受医疗报销,普通小病个人基本无需花钱,大病实际报销大约60%,不可报销药品太多。
    发生工伤可以获得医疗及身故保障。
    女性生育子女可以报销,一般几千块。
    失业、被辞退或公司破产有失业金领。
    目前缴满15年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缴满20年退休后可以一直享受医疗保险,百年归天后给予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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