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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别人追尾造成损失十一万元左右,法院审理后认定那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在强制执行其房产时发现他们夫妻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屋归其妻子所有但房屋产权证上还是丈夫的名字,请问此房屋能申请法院执行吗?

离婚 2019-08-18 2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 强制执行申请步骤: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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