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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100万,我朋友房子给我做的抵押担保,假如到时候钱还不出了,法院起诉,是先封我名下的房产跟汽车,还是没有关系,还是直接拍卖我朋友的抵押的房子?

抵押担保 2019-08-20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不偿还贷款的话,是可以拍卖的。《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 发生抵押担保纠纷,当事人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流程为以下几个步骤: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审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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