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在自己家小区被打了,报警期间打人者跑了,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事情经过:晚上八点半左右我和老公走在小区回家的人行路上,(小区里是限制进车的,即使进来也不让长时间待,所以小区里都是人行道)突然后面来了一辆轩逸轿车,又是闪灯又是按喇叭,然后我就说了他,后来双方起了争执,我和我老公都被他打了,被打后我俩开始报警,就在报警时打人者跑了,一直到警察来甚至到警局的一宿都没找到这个人。想问一下打人后逃跑构成犯罪吗?

其他 2020-08-02 00: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标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属于自首自首情节认定的基本规则  1、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  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此外,对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以上表明最高法对自首中的“自动投案”采取宽松的态度。只要能体现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的,即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 申请伤情嘉定,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够不够成犯罪,是要看您和您老公具体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是有刑事责任的
  • 您好,这个需要根据您们的伤情程度判断打人者的责任,如果您们伤情严重那么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建议您们先去鉴定伤情,再追究责任。
    【追问】如果伤情不严重呢
    【回答】您好,伤情不严重,可能不构成刑事案件,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会有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