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服务期内,原公司电厂还未投产,只能去异地分公司培训,实际上就是上班,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电厂巡检途中掉入公司没插危险警告牌的电缆线坑,被电缆盖板插中小腹,差点被电死,导致睡觉无法翻身,上厕所无法蹲下,腹部撕扯疼痛感,去医院检查开药后,去异地公司培训的领队,不报工伤,想隐瞒和不公开,捂盖子,不管,这时候服务期内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未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补偿起诉公司吗?

其他 2019-08-24 17: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