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期限为3个月,出卖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延期28天交货,但当时已和买受人口头协商过,买受人同意延期。在出卖人把标的物全部交付9个月之后,买受人却以延期交付导致其蒙受损失为由起诉出卖人。请问:法院会判令出卖人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吗?

其他 2011-10-24 16: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