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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租了一个房子,因为距离上班太远想解除合约,因为合同上写有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约致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我主动提出赔偿1000元且支付这几日的房租费,甲方不同意,这种怎么办。

其他 2019-08-29 08: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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