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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到期,又与另外一家公司签合同,做了十年,请问有没有补偿,前一家公司的,现转另一个公司

其他 2019-08-29 15: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请问一下,现在公司说没有补偿,如果我们不签离职手续,可以调去其他地方工作,但我们不想去,办了离职手续再办另一个公司入职手续,可最后还是我们公司做,等于我们从新开始,以前的十年的工龄不算。没有补偿
  • 您好,要看您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按以往案例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 你好,具体结合实际分析,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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