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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和我老婆离婚了,我有个10岁的儿子,离婚后儿子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19-09-07 12: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是否能判给你需要经过法院对你孩子的谈话。如果孩子确认随你生活,则法院一般会按照孩子的意志办理。
  • 您好,孩子满八周岁法院会采纳孩子的意见。
  • 孩子十周岁是根据孩子的自主医意愿
  • 你好 孩子10岁要看孩子的想法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情况具体分析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判定。8周岁以上的子女,征求子女的意愿。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判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 关于共同财产及债务:诉讼中,您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车子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诉讼中同时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的20%-30%。 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
  • 你好,孩子满10周岁可以依照孩子自己的意愿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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