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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边情况是这样的;我们老板给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活现在没做完,老板现在不做了,但按照正常结算发不了工资,然后我们找了所有的部门都没为处理;我们只有去工地停工关电;这个算为法吗??

其他 2019-09-06 05: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采取这种过激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应当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肯定不合法,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 您好,不合法,你可以起诉索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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