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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主责,医疗费花了5000交强险给赔吗

其他 2020-10-03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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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但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 撞人致死:11万 ,撞人受伤:1万 ,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 医疗费1千, 财产100. 交强险累积赔付。意思是:一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就自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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