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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风险的问题想咨询一下:A向B借款70万,并将自有的一块600平米左右的地皮作为抵押。债务到期后无法偿还,B即将告上法庭,申请将抵押地皮拍卖。为挽救回抵押物,A的媳妇的母亲C决定帮A偿还债务,并与A达成一致,地皮解除抵押后将A的所有权转给C(相当于是A将地皮卖给了C),即将600平米的地皮过户给C。但由于A另外还有债务及其他的借款,担心是否会存在债务转移的情况(即A的债务转移给C,以后的债务由A来偿还)?或是法律不保护这次土地的买卖交易,以后A的其他债主追债时,这块地会被用来偿还债务?

争议解决 2011-10-25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这次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只要出于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以后如有债主向A追债的情形时,如果土地流转办理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就不会存在被用来偿还债务的情况。
  • 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 你好,债主向A追债的情形时,如果土地流转办理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就不会存在被用来偿还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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