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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已到法院的诉讼阶段,交通局或个人是不能脱离法院再申请司法鉴定的。重新鉴定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后才可以重新鉴定,一般由法院提供名单,双方重新选定。目前,鉴定机构都是同级的,没有上下级的关系。

刑事辩护 2019-10-15 08: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1、可以向原鉴定的部门申请,原鉴定部门会把你的申请转到上一级的; 也可以直接向该鉴定部门的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 2、重新鉴定时,写一个申请,带上原来的鉴定书,准备好所有的病历资料,附加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 重新鉴定。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你好,一般需要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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