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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领导刁难员工,把别人的工作强加倒1个员工身上,导致员工自己说出不干了,怎么办

其他 2019-10-08 16: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据您所述,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可以不接受领导增加工作量。任何变更劳动内容都视为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非经协商一致一般是违约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 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 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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