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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9号晚上七点多我去上班的路上,骑着电动车,撞上一辆逆向行驶且未开车灯的电动车,导致我从车上飞出去,由于是双手撑地,当时是双手无力,右腿膝盖骨上有明显伤痕,当时有报警处理,交警当时未给出责任判定,对方给加了个微信好友,说是没有钱,让我先去就医,就医后发消费单给报销,120救护车送我去医院把伤口包扎了一下,打了个破伤风疫苗,我回宿舍修养,过两天双手有好转,可稍微有点力,但是双手手腕有淤血,我只好再去医院就医,在医院检查拍片确认左手轻微扭伤,右手骨裂明显,而且骨头有下榻,下榻2mm左右。医生建议做手术加钢板,我与他协商筹手术费,他说没有,我就只有保守治疗。我去交警大队认定责任事故,去了两次说是发函通知他过来,直到今天交警大队才给出责任事故结果,判定对方全责,乙方没回应,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9-09-12 09: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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