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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工厂,是临时工,可是刚好赶上医院看病,想辞职,领导不给批,怎么办

其他 2019-09-15 13: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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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申请离职,员工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辞职,员工去劳动部门投诉,当然有用。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2、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而在试用期期间,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的行为,临时工无须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手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临时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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