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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朋友借我三万五千三,没打借条,有打款收据,当时说借一个月就还了,现在不还,微信拉黑,电话不接,有打款收据,怎样要回我的钱

妇女儿童权益 2019-09-19 21: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有没有对方身份信息呢
  •  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打的欠条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欠条,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
    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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