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跟我老公2005年领的结婚证,现在有个11个月大的儿子,我老公前几个月提出离婚,说跟以前的旧情人联系上了,甚至背着我去过那女的那里,请问,如果离婚,除了儿子的抚养费,我还可以要赔偿吗?

离婚 2011-10-26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对方的过错证据,可以要求赔偿,房子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法分割。
  •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你确有证据证明你丈夫与他人有同居的事实,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 如果你还在哺乳期,他不能提出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与配偶以外的人长期稳定的同居,那么才构成婚姻法损害赔偿情形,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