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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六年了,现在想要离婚,没有财产纠纷,协议离婚,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 2020-03-16 00: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以后,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候离婚协议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往往在离婚协议中做了很多让步,既然没能实现其目的也就不能让其履行这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的协议;第二、如果男女双方依据离婚协议进行登记离婚,然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请看婚姻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房子:你老公婚前支付的首期部分属于他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夫妻分配。 2、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财产已经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 3、公司的隐性法人代表是你老公,这个方面必须由你来举证证明,如果法院确认了,公司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4、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你可以找人为你代为书写
  • 您好!可以找专业人士代写,
  • 您好,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的书面协议。要写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结婚日期和生育情况。如果育有儿女的情况下,填写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其中包括抚养费金额、抚养费账户和探望信息等。双方财产处理情况,一般情况下双方的银行存款是各分一半,其次是共同拥有的房产和其余财产的分配。填写违约责任,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按照以上的协议履行义务,就要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提交民政局工作人员。”
  • 您好,离婚协议书需要根据您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书写,建议您委托律师帮助书写,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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