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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骑电瓶车在上班路上被公交车撞伤,现已休养6个多月,还要继续休养等第二手术。交警认定责任公交公司80%,员工20%。员工有违章行为。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如是工伤(我公司已替他缴养老保险)他在休养期间工资该怎么发?谢谢

争议解决 2009-05-26 16: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构成工伤。 如因为治疗需要暂停工作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但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的需要劳动部门鉴定。伤残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停发原待遇。
  • 如果是去上班的路上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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