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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合同上签押金住不到半年不退,这句话是说这半年里押金就不是我的钱,中间我弄坏了东西就不想住了,房东让我另掏钱不扣押金,合理吗?

其他 2019-09-19 18: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押金支付一方的行为没有对收受方利益造成损害,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如果造成损害或存在违约行为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追问】另行赔偿什么意思?我押金可以赔弄坏的东西了,但是房东让我另掏钱啊,押金是不够住半年不退,我不住了还没到半年时间,那我这半年才退的押金可不可以用来支付损坏设备费用?
  •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如果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话,是要按照合同实行的
  • 押金支付一方的行为没有对收受方利益造成损害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如有违约,按约定扣取部分或全部押金,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押金是可以退还的,并且受法律保护,没有违约而拒绝退还押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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