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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顶楼,我的房子漏雨,因物业公司没有维修基金,让我自己维修,故自己花钱维修,现物业起诉我,让我交物业费,我认为物业没有履行对房屋公共部分维修的义务,准备拒交物业费,请问是否可以。另外,小区环境吵杂,经常有小贩叫卖,影响我们休息,是否也可以作为理由之一请赐教,谢谢!

诉讼 2011-10-27 13: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楼顶属于公共部位,应当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小区内的安全、环境,卫生等物业负责维护,如果违反啊物业合同的约定,可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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